(暂行)
开放式存包柜(架)可供读者临时或较长时间(一学期内)存放物品。图书馆仅提供免费存物服务,不承担物品保管责任,请读者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为规范开放式存包柜(架)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存放物品范围
- 存包柜(架)仅限存放书本、文具等学习用品。
-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以及食品、饮料等易变质物品。
- 严禁存放馆藏图书资料、馆藏设备,已办理了借阅手续的图书亦不得存放。
第二条 使用和操作说明
一人一柜或一架位,禁止多占、抢占。存包柜(架)数量有限,遵循先到先得原则。
第三条 物品清理
- 日常检查:图书馆对开放式存包柜(架)进行日常巡检,对违规存放的物品、馆藏图书可即时清理。
- 定期清理:每学期末,图书馆对全部开放式存包柜(架)予以集中清理,清理通知将提前3天公布。
- 不定期清理: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图书馆可对存包柜(架)进行不定期清理,清理通知将提前5天公布。
- 清理物品处理:清理出的物品一般保留60天,保留期内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在存包柜(架)所在馆门卫处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视不同情况统一处理。
第四条 附则
- 本办法自2026年4月8日起施行。
-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