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读者平等使用阅览室座位的权益,图书馆采用电脑系统管理座位,分为微信选座和刷卡选座两种,有关规定和使用办法公布如下:
方式一:微信选座
关注“深圳大学图书馆”微信服务号,在“我的图书馆”绑定校园卡,在“资源发现”选择“微信选座”。
微信选座系统管理区域和时间
粤海校区南馆 | 丽湖校区分馆 | |
管理区域 | 主楼二、三、四楼阅览室 | 一楼阅览室 |
管理时间 | 07:30~22:00 | 07:30~22:00 |
注:以微信选座系统时间为准。
选座流程
- 签到
在阅览室门口,用微信“扫一扫”电脑上的“签到码”。 - 选座
签到后,在有效期(10分钟)内,直接扫座位上的“座位码”选座,也可以“摇摇选座”,由系统随机分配座位。
如果超过有效期选座,需要重新签到。 - 暂离
临时离开座位,须在阅览室门口扫“签到码”暂离。
因就餐在11:00~13:00或16:30~18:30时段扫码,可保留座位60分钟;其他时段扫码可保留座位30分钟。
暂离后,在保留时间内返回阅览室的,参照“4、续座”处理;未能赶回的,参照“5、退座”处理。未在保留时间内进行“续座”或“退座”处理的,记违规一次。 - 续座
暂离的读者在保留时间内,回到阅览室门口,扫“签到码”进行续座。 - 退座
读者若确定不使用座位,需扫“签到码”或进入微信选座系统进行退座处理,将座位主动释放,否则记违规一次。
监督占座
读者若发现某座位在系统内已被选位但现场无人就座,可使用“监督占座”功能,以提高座位使用率。
读者扫“座位码”开启监督功能,被监督者会收到微信消息,提示“已被监督”,需在30分钟内回阅览室扫“签到码”续座。被监督者若未按时续座则监督者会收到微信就座消息,再次扫“座位码”确认即可。监督者也可另选其他中意的空闲座位,按正常流程选座成功后,系统在倒计时结束后自动释放原监督的座位。
被监督者超时未续座,则视为“离馆未退座/占座”,记违规一次。
违规处理
读者使用微信选座系统违规记录达到三次,即被系统自动列入微信选座黑名单,7天内(从最后一次违规计算)不可使用微信选座功能。
附则
- 值班工作人员负责调节座位纠纷,并拥有关于座位使用的最后决定权。
- 使用微信选座系统,即默认为同意以上规则。
方式二:刷卡选座
刷卡选座系统管理区域和时间
粤海校区北馆 | 粤海校区南馆 | |
管理区域 | 一、二楼学习空间,三、四楼社科阅览室 | 主楼五楼阅览室 |
管理时间 | 07:30~22:00 | 07:30~22:00 |
注:以刷卡选座系统时间为准。
选座
电脑派位采用自动选座和手动选座两种方式,读者可任选一种方式。复习迎考阶段(以图书馆公布时间为据,一般为考前一个月)只采用自动选座一种方式。
- 读者须持本人读者证在触摸屏一体机上刷证选取座位并记住座位号。
- 读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重新选座,系统允许在10分钟内换选三次。
- 未经系统派位即使用座位的读者,请让座于使用系统获得该座位使用权的读者。
暂离和回座
暂时离开阅览室时,请在触摸屏一体机上刷证并选择“暂离”,系统将按规定时间保留座位。规定时间设置如下:
- 就餐时段(11:00~13:00、16:30~18:30)刷证并选择“暂离”,保留座位1小时;
- 其它时段刷证并选择“暂离”,只保留座位30分钟。
暂离座位而未刷证确认,视为“占座”违规。
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座位者,请在触摸屏一体机上刷证以确认恢复原座位。回座而未刷证,在超出规定时间后,座位将被系统视为空座释放,重新进入派位。
离开阅览室(本次离开)
当读者不再使用该阅览室的座位,请在触摸屏一体机上刷证并选择“本次离开”,该座位被释放,重新进入派位。
不再使用座位而未刷证确认,视为“占座”违规。
查询
读者可在触摸屏一体机上查询自己当天的选座记录,或向值班馆员、值班学生求助。
值班巡查及违规处理
值班馆员不定时巡查阅览室,发现以下行为将记为违规:
- 暂离座位而未刷证确认。
- 不再使用座位而未刷证确认。
- 不爱护设施、设备。
读者有三次或以上违规记录,即被系统自动列入黑名单,7天内不可通过系统选座。
附则
- 值班工作人员负责调节座位纠纷,并拥有关于座位使用的最后决定权。
- 使用刷卡选座系统,即默认为同意以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