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今天批准了一部关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划时代新条约,标志着数十年的谈判以历史性突破而告终。
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一部涉及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之间相互关系的条约,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一部纳入专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制定的条款的条约。
条约一旦在15个缔约方生效,将在国际法中为基于遗传资源和(或)相关传统知识发明的专利申请人规定新的公开要求。
条约的谈判于2001年在产权组织肇始,缘起于一份由哥伦比亚在1999年提出的提案,当时的讨论因纳入了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而引人注目。
条约有什么作用?
从广义上讲,如果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发明基于遗传资源,各缔约方应要求申请人公开遗传资源的原产国或来源国。如果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基于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各缔约方应要求申请人对提供此种传统知识的土著人民或当地社区(适用时)予以公开。
什么是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
遗传资源包含于草药、农作物和动物品种等中。虽然遗传资源本身不能直接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但利用遗传资源开发的发明却可以,最常见的方式是申请专利。
一些遗传资源还与传统知识有关,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往往世代使用和保护这些资源。这些知识有时被用于科学研究,因此可能有助于开发受保护的发明。
来源:https://www.wipo.int/pressroom/zh/articles/2024/article_0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