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等四部门:引进技术经理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国知局等四部门:引进技术经理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2021年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运字〔2021〕7号),意见共六款十六条,意见提出:要建立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引进技术经理人、知识产权师和律师等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后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科研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费用等要求。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导向,强化创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力度,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机制,支撑科研组织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加强产业间合作共享,保障产业技术安全。

为强化专利质量和转化绩效导向,《指导意见》提出,在部门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等环节中,进一步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绩效等指标,坚决杜绝简单将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考核指标。

来源:国知局官网,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4/1/art_75_158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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