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全球数字法律执行

知识产权的全球数字法律执行

数字技术可以说是人类自开口讲话以来取得的最大成就。感谢Big Tech以及谷歌、阿里巴巴、亚马逊、Facebook和Twitter等平台的出现,我们的生活方式、搜索、购物、沟通,甚至追求异性的方式都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

数字技术将我们的时间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它使我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保持联系,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获得信息。但是,随着我们把我们的房屋开放给技术,随着政府考虑建设“智能城市”,以及因为对方便和速度的渴望而疏忽大意使我们更容易遭受攻击,我们所拥抱的技术现在正在对我们造成威胁。

违法者正在以多种方式利用技术:窃取私人数据以从银行账户中窃取资金;滥用社交媒体和广告数据;向消费者投放虚假广告;上传虐待儿童视频;发表仇恨言论,或传播假新闻。违法者参与这些活动,并以言论自由的神圣信条标榜自己的行为。他们不仅在利用技术作为武器,同时还比遵纪守法者更智能、更有效地使用技术。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违法者使用技术,使在线市场充斥着盗版和假冒商品。同是使用技术,他们制作出完美副本的迅速,与遵纪守法者通过供应链和分销链证实其产品的缓慢形成鲜明对比。

那么如何在这个新世界中调和这些看似不可调和的基本问题呢?

 

数字环境的挑战

数字环境中的现有解决方案经常面临着难以克服的挑战。首先,品牌或内容所有者通常不知道伪造者的身份。其次,匿名问题加剧了“打地鼠”现象——
一个网页被删除,另一个几乎通过不同URL再次弹出——因为侵权者自己躲避了识别。第三,在线假冒销售的庞大数量和速度使得在线列表非常敏感——它们通常仅发布几小时或几天,使得跟踪和追踪非常困难。第四,盗版和造假者通常在不同国家使用一个以上的网站,这就带来跨国管辖权和执行外国判决的问题。第五,没有统一的国际机制将网上盗版商品和假冒品下架和列入黑名单。

这些挑战引发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即监管是否有可能有效打击数字世界对智能技术的违法使用。监管从一开始就违背了建立互联网的梦想家的初衷。数字先驱John PostelTim Berners-LeeVincent Cerf设想了一个自由的、不受约束的网络世界 —— 一个信息自由流动的壮丽世界,在那里,知情权是不言而喻的,科学合作很容易,你可以表达你的意见而不受到责难,并且自由竞争允许建立没有边界的在线业务。那么如何调和作为药水与作为毒药的互联网世界呢?

然而,在数字时代,存在一个更严重、更紧迫的问题。世界各地的法院和立法机构在处理和阻止在线犯罪行动方面已经严重滞后。正如Tim Wu教授警告的那样,在线犯罪的数量和频率是前所未有的。法律一直落后于商业和技术发展。正如摩尔定律(集成电路上每平方英寸的晶体管数量从它们发明以来每年增长一倍)所预见的那样,法院试图跟上爆炸式快速技术发展的技术发展,在网络背景下追查犯罪已成为越来越绝望的斗争。对于品牌或内容所有者来说,以高昂的代价对在数字平台上销售盗版或假冒产品提起诉讼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通常列表只在网上出现几个小时。此外,此类行动无助于解决其他违法者发布的众多其他虚假列表。

社交网络、盗版和造假

一种新的隐藏威胁是社交媒体上假冒品的泛滥。最近英国知识产权局的一项研究发出警告,“社交媒体越来越成为违法在线平台从真实网站偷取流量的复杂系统的关键部分。”FacebookInstagram、微信上国际知名品牌的官方网页都被伪造者公然用来宣传他们的盗版商品和假冒产品。BrandBastion首席执行官Jenny Wolfram指出,“在今年早些时候的两周内,一位品牌盗版者发表了114条评论,在许多国际知名品牌的Instagram帐户上宣传假冒商品。”(参见WIPO关于在线商标侵权方法的研究。)

 

除了品牌所有者的销售损失外,社交媒体上出售的盗版商品和假冒商品可能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英国最近的一项执法行动查获了“数以万计的假冒和不安全商品,包括危险化妆品、香水、剃须刀片、电子产品和充电器,以及服装、鞋类、皮革制品和烟草制品。”(见WIPO关于在线商标侵权方法的研究报告。)这些产品包括“带有不安全充电器的Android电视盒,以及含有高浓度有毒邻苯二甲酸盐的数百个假冒灰姑娘娃娃”。英国贸易标准局警告称,“假货没有受到严格的安全检查,而由合法企业制造的正版商品必须遵守这些安全标准。”

 

此外,在社交媒体上出售的假冒商品会对品牌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品牌的顾客可能会被品牌社交媒体页面上的信息误导,并被欺骗购买假冒产品。这些心怀不满的客户可能在同一社交媒体的页面上发布关于该品牌的负面评论,这些评论会被其他客户看到,具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也许是为了逃避阿里巴巴、亚马逊和eBay等在线电子商务平台日益严格的打击假冒措施,造假者已经在Facebook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建立了专门的店面。

 

这些违法活动的根本原因是互联网的匿名性。匿名使违法者可以逃避侦查。只有系统地跟踪违法行为并追溯问题的根源
——从网络世界到实际地址——执法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虽然要求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阻止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流动似乎是合乎逻辑的,但这与试图让河流在河口逆转流动一样不可能成功。

阿里巴巴的替代措施

阿里巴巴采取了另一种方法,以遵循中英两国政府制定的举措。它直接从数字平台列表到物理来源跟踪和追查盗版和假冒商品(参见“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阿里巴巴的观点”)。它率先使用了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等新技术,从而为该领域的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树立了新的基准。这些措施既可以主动删除假冒商品,也可以追踪假冒产品的来源以及生产假冒产品的工厂。

 

通过与执法机构合作,阿里巴巴的系统能够智能地解析信息以识别造假者,还可能通过追踪资金流动来揭示制造来源。阿里巴巴的行动已经取得了成果。阿里巴巴与政府共享从这些工具中收集的信息,使中国当局查获了价值14.3亿元人民币(约合2.09亿美元)的假冒商品,并取缔了417个销售假冒商品的网店。

 

数字工具

世界各地的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销售商和权利人都处于打击数字盗版的最前沿。他们通常采取相似的方式,开发和采用一系列数字工具来应对这一问题。但这些数字工具的预期和预期外的规范设定结果是什么?

当前的在线环境下,需要对用于打击数字侵权的现代技术工具进行法律分析。它们包括区块链应用程序、社交媒体工具、黑名单和白名单、资金追查工具、域名工具、删除索引、黑客攻击和主动防守和各种通知行动。

尽管人们希望法院能够在每一个个案中都考虑个人正义,但这是不现实的,且在数字环境中不可能实现。正如英国《金融时报》(2016年6月8)所指出的那样,“盗版者比那些打击他们的人更善于使用新技术。”阿里巴巴总裁Michael
Evans声称,阿里巴巴有“改变战争方式的工具……使用数据和技术……打败造假者……如果阿里巴巴发表完成这项研究,可以通过在源头而不是在平台层面停止造假,从而将变游戏规则。”

 

在线平台和权利人之间的主动合作应对盗版和假冒产品销售增长在某种程度上是成功的,但在阻止在线假冒商品销售方面尚未完全起效。这些措施由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本身(新的守门人)设计,并与权利人合作起草,或由国家及行政当局支持。

 

对全球规则的需要

自愿进行跨境合作的权利人、在线和社交媒体平台以及政府执法机构,已经在世界各地制定了事实上的指导方针。这些指导方针需要进一步完善,因为互联网本质上是全球性的。任何负责执法工作的人都会同意,无国界的数字环境和相关的国际司法管辖权问题极具挑战性。它们是最大的数字挑战之一,这些挑战直接影响到目前私人在线数据、社交媒体广告、仇恨言论、假新闻、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法律。它们也为这一法律体系带来了某种新的元素和挑战。

有效的数字对策有赖于自愿、协作、技术和法律标准。目前,各国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制定新的数字工具使用准则,它们的使用已经为新的全球法律规则铺平了道路。

叶兰, 卢欣宇编译自:Frederick Mostert. The global digital 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WIPO Magazine, 2018(10). http://www.wipo.int/wipo_magazine/en/2018/si/article_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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